离婚后是否能追讨婚姻存续期间的稿费收入,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稿酬、专利权收益、著作权收益等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作品并获得稿费,这些稿费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在离婚后,另一方也有权利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分割方式和比例可能会因个案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后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创作,那么其在离婚时可能有权要求多分得一部分稿费。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对稿费的归属有特别的书面协议,则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按协议执行。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案例分析:
假设一对夫妻于2015年结婚,丈夫是一名作家,他在婚姻期间出版了一本书,并在婚姻存续期间收到了相应的稿费。2020年,这对夫妻决定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妻子有权主张分割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稿费,因为这些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丈夫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妻子在这本书的创作过程中也做出了贡献,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判决将稿费的一半分配给妻子。
综上所述,离婚后是可以追讨婚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稿费的,因为这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个案的细节以及相关证据来进行判断。如果在离婚时没有妥善解决此类问题,任何一方都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向法院提出请求,寻求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