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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债务购房,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 房产分割与共同债务清偿全攻略

qian(作)   婚姻知识  2024-12-13 18:18:44

在处理婚姻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分割和共同债务清偿问题时,涉及的法律原则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制、个人财产的界定以及离婚后的债务分担等。本文将探讨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用于购房的情况,并分析离婚时如何公平合理地分割房产和相关债务。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十八条则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以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

二、婚姻存续期间债务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债务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为了夫妻共同利益而产生的,那么即使是以个人名义借债,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购房行为与债务的关系 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用共同财产偿还购房债务,或者购房目的符合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即使是以一方名义借贷,该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割,同时考虑债务的分担情况。

四、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同时遵循平等协商和法院判决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来说: 1. 协议分割优先:如果夫妻双方能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形式来实现。 2. 法院判决: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作出判决: - 双方的贡献大小,如购房款的来源及还贷比例; - 房屋的使用状况及使用价值; - 债务负担及未来偿还能力; - 当地房价水平等因素。 3. 特殊情况的处理:如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法院可能会适当倾斜于保护子女的权益。

五、相关案例分析 案例1: 张某与李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首付款由张某父母出资,贷款由二人共同承担。后因感情破裂离婚,双方对房产归属产生争议。法院最终判决认为,虽然首付有父母的资助,但房贷是由夫妻共同还款,且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因此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考虑到张某父母的出资并未被明确约定为借款,法院决定根据实际情况由张某给予李某一定的经济补偿。

案例2: 王先生在与王太太结婚后,以其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购置了一处房产。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王太太没有参与还款。离婚时,王太太提出该债务不应被视为共同债务,要求不承担还款责任。法院审理查明,尽管购房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但由于王太太未参与还款,且无证据表明购房目的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夫妻共同利益,因此判定该债务为王先生的个人债务,房产亦相应地为个人财产。

总结:在处理婚姻存续期间债务购房导致的房产分割问题时,关键在于判断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应予分割,并根据各自对购房的贡献和还贷情况进行合理分配。反之,如果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房产可能被确认为个人财产。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公正合法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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